文书作理办法
第一竞总则
第一条为制度化,规范化文书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文件流传细则
第二条分类
*须登记的文书范围:结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
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等
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第三条收文
1.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收文。
2.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四条发文
1.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登记
签发。
2.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五条分文
1.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2.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
收。
第六条会签
1.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收文处理单"
2.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
签署意见
3.文件收文后,再依"收文处理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
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
转送办公室。
第三章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第七条审核、批示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办公室汇总签办
意见,呈总经理或交其他被授权者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第八条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正本留办公室归档存查,由办公室将
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撰写文书格式
第九条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第十条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以附件形式下发),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
司规范格式操作。
文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