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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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
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
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
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一一由董事会任免。
(二)
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一一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任免:
(三)
组长、副组长一一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
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
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六)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
未满十六周岁者。
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
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
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
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
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
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
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
手续:
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
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
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条
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
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
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
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
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
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
用本厂名义
(三)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
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
或无故稽延。
(五)
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
出。
(六)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
出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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