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盘让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盘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盘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
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年月一日库存清
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一万
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
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
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
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
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计方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
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
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
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一方元,余
款万元,侯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
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
市路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
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
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
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侬法证明决通过,
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
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
工厂盘让契约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