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志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山西新谈智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山西慧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的标志设计工作,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企业标志
标志墨稿
反白效果稿
标准化制图
企业标准字体
企业全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简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全称英文字体
企业简称英文字体
标准英文字体坐标制图
企业标准色(印刷色)
辅助色系列
名片
便签
合同书封面
手提袋
形象墙
名牌
二、费用
设计(不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50%
,即人民币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作为预付款;
2
、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四、设计时间
商标设计系统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
14
个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时间)
第一阶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预付款后
7
天,设计标志初稿交甲方认可。
第二阶段:
7
天,修改标志及完成应用设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设计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商标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
、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没有明确回复的,乙方视为甲方对方案认可。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
、乙方对本合同内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在甲方未认可的情况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于三款新商标设计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选;
2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
、如甲方在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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