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文件及合同条款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
_D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日期:年月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5.1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1.5.2满足设计方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
1.5.3如钻孔点位无法作业必须经甲方认可后允许钻孔点3米范围内位移。
1.6承接方式:委托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钻孔,个,预计总进尺约 米。
取费标准按:
1、0一10米按700元孔取费。
2、10—20米按1100元孔取费.
3、20—30米按1900元孔取费。
4、30米以上按2900元孔取费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工程工作范围的地形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管线图资料和已有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3.1乙方在勘察前提供方案图纸,并经甲方审核后方使用。
3.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勘察成果资料八份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交勘察正式成果资料(天内提交勘察初步成果资料),以后作业时间以甲方通知
为准,作业点数按勘察方案为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后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
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
变更、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固定综合单价:¥,
元/米。每批次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勘察书面成果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金额的
80%;,每批次基础验收后付至该批次结算金额的95%;余额5%作为保证违约金,
每批次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4.2.2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从进场施工至出正式成果报告的施工、试验等所
有费(除审图费)
4.2.3工程计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按实际钻孔深度以延长米计,
4.2.4每次付款
地勘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