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外包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合作范围及内容
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
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期限: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
现场技术人员人数:
1
人。
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
15
天。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费用及付款方式
2.1
费用。
2.1.1
人员费用单价为
5000
元人民币
/
人
/
月
2.1.2
如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和维护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
1.2
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
人民币
4
000
元
/
人月
,未满
1
月则按
元人民币
/
人天
计算。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2.2
付款方式。
2.2.1
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付款。
付款方式为:
(季付
半年付
年付),合计:
元
(
人民币
)
,
付款日期: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2.2.3
如因本合同第
1.2
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2.3
付款账户
甲方按照如下账户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
公司名称:北京九运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西客站南路支行
账号:
0200299709000020586
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权利
3.1.1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维护计划对现场技术人员按照甲方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3.1.2
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3.1.3
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等。
3.1.4
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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