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xxx
智能化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xxx
供方: xxx
1、 定义
甲方:
乙方:
2、1
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
3、 台
合同项目标的范围
3.1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巡更
3.2楼宇对讲系统:
3.3合同项目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标的中各系统施工项目的设备、
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
漏项和短缺,在施工预算报价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
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
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
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4合同标的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认可的功能调整或其它
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所发生的、必要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费用,甲方
验证后签证解决,
4、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开工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开工并在一个月
内完工,由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验收。
5、合同价格
5.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RMB)
大写:
5.2工程总造价中包含供方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承
包内容及合同条款等规定的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计、人工、
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费用。本工程设备详见合同附件《XXX智能
化工程清单》;
5.3本合同总价包括合同项目中安装工程的设备(含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费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
保险费;安装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6、付款及结算
6.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6.3进度款支付:里方按每月施工形象进度70%支付工程款给
乙方,同时扣除供方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
6.4 竣工结算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
的95%给乙方。剩余5%作为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6.5结算: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设计变更,
现场签证中的材料综合单价,与清单中相同的执行清单价格,不
同的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 设备与材料进场协调
7.1本合同标的项目实施应满足甲方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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