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县 (区)
公社 (乡)
大队 (村)
生产队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
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邮递业务与范围:
1.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休息;
5.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投递到户,
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投递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
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
按址投递到户。
2.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
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
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
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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