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
5(诉讼财产保全用)
xxx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
同。)
本院在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xxx
于×xxx年××月×x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
(概括写明申请
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
取财产保全的,把"x告×x×
“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
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xxx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侬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
了
(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
(写明裁定
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
×XXx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xx
民事裁定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