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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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
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
的 (市种)资金本金 (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
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
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
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
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
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
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
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内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
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
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
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
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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