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
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内),向甲方交售
(农副产品)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
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
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
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
知提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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