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
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
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在: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
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
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
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
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
标准符合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
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
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
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一一%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
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
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
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一一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一%的
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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