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
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出租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的主要情况如下:座 落:上海市_区路号(弄)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
。结构:
楼 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层,本房屋位于第层,有/无电梯。装修
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毛坏房)该房
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
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
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
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
内容处理。
1一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
。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
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
(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
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
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
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
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
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
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年月日
至年月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
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
则应于租赁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