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标准文本6)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
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
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①?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③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①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
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
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
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
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
(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
分之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
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干分之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
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
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③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罚金。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6).doc